烟台市区综合水价本月起调整
调整非居民供水销售价格,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0.18元/m3
2017年04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4月6日讯(记者 梁莹莹) 6日,记者从烟台市物价局获悉,根据《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和《关于转发〈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烟财综〔2017〕8号)规定,确定对市区综合水价结构及标准进行调整,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同时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通知中提到,调整非居民供水销售价格,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0.18元/m3,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0.20元/m3,非居民供水销售价格执行5.02元/m3(其中基本水费3.62元/m3、污水处理费1.40元/m3)。
  调整特种供水销售价格,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0.64元/m3,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0.20元/m3,特种供水销售价格执行15.76元/m3(其中基本水费14.36元/m3、污水处理费1.40元/m3)。
  市区非居民及特种供水销售价格从2017年4月1日开始执行,至2020年3月31日止。
◎ 巡游出租汽车燃料附加费继续执行每车次1元
  本报4月6日讯(记者 梁莹莹) 根据烟台市车用天然气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物价部门经研究确定,市区范围内营运的巡游出租汽车燃料附加费继续执行每车次1.00元,执行期至2019年12月31日。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在巡游出租车内醒目位置张贴规定的交费提示,接受乘客的监督。
◎ 烟台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每立方下降0.148元
  本报4月6日讯(记者 梁莹莹) 记者从物价部门获悉,根据上游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情况,按照现行价格政策,确定调整烟台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17年4月1日起,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3.835元/立方米调整为3.687元/立方米,有效期至2020年3月31日。
◎ 烟台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4.45元/立方米
  本报4月6日讯(记者 梁莹莹) 根据上游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情况,按照现行价格政策,物价部门确定调整烟台市区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17年4月1日零时起,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的4.60元/立方米,调整为4.45元/立方米。有效期至2020年3月31日。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