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即将开始收缴
2017年04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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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6日讯(记者 焦兰清 通讯员 姜华) 近日,记者从芝罘区社保中心获悉,2017年度芝罘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费工作即将开始。凡具有芝罘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城乡居民均可参保。集中收费时间为4月10日至5月19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惠及老百姓的重要民生工程。近年来,芝罘区连续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最初的每月55元调整到目前的165元,在全市位列第一。2017年作为芝罘区为民服务实事之一,领取养老待遇的居民丧葬补助金也由800元提高到1000元。切实对居民的生活起到了很大的保障作用。 
  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集中缴费期内新参保和续保的城乡居民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缴费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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