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在农田有效灌溉区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试点先行,用时10年完成改革目标
2017年04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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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4月6日讯(记者 赵念东) 近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菏泽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起合理反映农业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从2016到2025年各年度列下改革目标,用时10年完成总目标。
  齐鲁晚报记者从《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上了解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供水、用水、管水等环节,资源、价格、产权等领域,工程、技术、政策等措施。将用10年完成以下目标: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具备条件的县区可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农村基层用水组织规范组建、长效运转,农业水费计收基本到位;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措施广泛应用;农业种植结构实现优化调整,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建立起可持续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根据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标总体要求,结合菏泽市实际,按照试点先行、典型驱动、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原则,集中连片规模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确保按照以下进度如期实现全市2016-2025年各年度改革目标和10年总目标:2017年上半年确定选择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工作扎实、土地流转、经营方式转变较快的定陶区率先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其余县区在2017年下半年选择有条件的区域,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广试点经验。确保按照进度,如期实现全市2016-2025年各年度改革目标和10年度总目标:2017年,定陶区率先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并完成改革面积5万亩;2018年,完成改革面积达到有效灌溉面积的20%;2019年,完成改革面积达到有效灌溉面积的40%;2020年,完成改革面积达到有效灌溉面积的60%;2024年,完成全部有效灌溉面积的改革任务;2025年,将完成的工作任务及评比考核内容逐项对照检查、查缺补漏;对改革工作逐项梳理,进一步细化、完善、夯实,有重点、有计划地做好补缺收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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