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失业女性可领生育补助金
正常生育的补助1500元,剖宫产的补助3500元
2017年04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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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6日讯(记者 马玉姝) 6日,齐鲁晚报记者从淄博市人社局官网获悉,淄博市女性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发放标准确定,生育医疗费按项目实行定额支付,正常生育的,定额为1500元;剖宫产的,定额为3500元。
  据了解,为保障女性失业人员生育期间合法权益,淄博市女性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用参照在职女职工生育医疗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女性失业人员的生育医疗费主要包括在生育过程中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医疗费。生育医疗费按项目实行定额支付,具体标准如下:正常生育的,定额为1500元;剖宫产的,定额为3500元。
  符合上款规定条件且出现生育并发症的,其医疗费用还可以按5000元限额据实报销,超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的费用不予报销。 
  女性失业人员生育医疗出院后,应在15日内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就业创业证、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并提供本人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凭证,到为其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女性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市及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女性失业人员申领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女性失业人员发放生育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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