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退费核算今年仍分段计价
2017年04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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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4月12日讯 针对刚结束的2016至2017供暖季期间,未全程用暖,阶段性报停的用户,取暖退费核算标准出炉了!今年仍然实行分段计价核算,其中,供暖期中间100天居民采暖价格按建筑面积执行每日每平方米0.193元。
  为满足不同用户用热需求,在泰价格发【2015】154号文件规定价格水平不变的原则下,继续实行分段计价。其中,11月10日至24日和次年3月6日至20日,共30天,居民采暖价格按建筑面积执行每日每平方米0.123元,非居民采暖价格按建筑面积执行每日每平方米0.180元;11月25日至次年3月5日,共100天,居民采暖价格按建筑面积执行每日每平方米0.193元,非居民采暖价格按建筑面积执行每日每平方米0.282元。
  “以上价格自刚刚结束的2016至2017年供暖季起执行,主要满足取暖期间,未全程用暖,期间存在向供暖企业报停情况的用户,对其报停阶段的取暖费用按照该标准进行核算。”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自2008年开始,对该类情况就实行分段计价核算,但由于2016至2017年供暖季取暖费用有所下调,因此分段计价核算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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