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就业扶贫车间建设,鼓励企业吸纳更多贫困对象就业,济宁市各级人社部门制定出台一系列就业扶贫政策。
对设立“就业扶贫车间”的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同时,设立2000万元的创业扶贫担保资金,设立“就业扶贫车间”的企业按规定享受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政策和贴息,并按招用符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人数,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扶贫担保贷款。贫困人员创业的可享受最高3万元的“免担保、免抵押”的创业扶贫贷款,政府给予全额贴息。
面向贫困人口推行“短平快”职业技能培训,围绕“就业扶贫车间”的技能培训需求,对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培训意愿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免费培训项目清单制度,并组织开展“技能培训田间课堂”、“培训大篷车下乡”等专项活动。
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31家就业扶贫车间,吸纳600多名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本报记者 贾凌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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