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秦国玲 赵磊
4月18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年我省“3+2”对口贯通培养试点高职院校51所,招生计划6080人。“3+4”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中职学校40所,招生计划3200人。记者了解到,潍坊市共有12所学校,招生计划共1541人,其中“3+2”试点招生计划1240人,“3+4”试点非师范类招生计划为301人。
计划:
不得擅自突破或减少招生计划
根据《通知》,2017年我省“3+2”对口贯通培养试点高职院校51所,招生计划6080人。“3+4”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中职学校40所,招生计划3200人,其中,非师范类试点中职学校30所,招生计划1612人;师范类中职学校10所,招生计划1588人。潍坊市12所院校共招生计划1541人,其中“3+2”试点计划招生1240人,“3+4”试点非师范类招生计划为301人。
“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中职阶段的招生计划,纳入各市当年高中阶段招生总计划。各市和中职学校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组织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或减少招生计划。对招生过程中生源不足市的剩余计划,相关市要及时报告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调整到生源相对充足的市安排招生。
“3+2”贯通培养高职阶段招生范围为已参加山东省2017年夏季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统一考试,且高考成绩达到我省本科普通批录取最低控制线下50分(含)以内的考生。
“3+4”贯通培养中职阶段招生范围为各设区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注册地为所在市,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位次排名在所在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50%,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生源不足的市,须提出专门报告,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报考成绩位次要求可在5%的幅度内适当下浮。
录取:
在普通高中录取之前进行
“3+2”对口贯通培养考生录取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按文史类或理工类专科(高职)普通批填报志愿,由高职院校根据高考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并办理录取手续。
“3+4”对口贯通培养考生录取工作由各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并明确工作部门或单位具体组织,通过市高中阶段考试招生统一录取工作平台组织实施。“3+4”贯通培养招生录取,在普通高中录取之前进行。在公布的计划内,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符合规定要求的学生。录取名单确定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各地要建立健全贯通培养试点招生工作的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高校将予以下年度减少计划、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等处理,并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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