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8日讯(记者 赵磊 通讯员 鲁军 仇世发)诸城警方抓获一名专门盗窃市民放在电动车车筐内物品的犯罪嫌疑人,缴获被盗物品200余件。4月18日,记者获悉,这是自今年4月份以来,诸城警方开展破案会战的又一战果。
4月8日中午12时许,诸城市区老百盛超市的一名保安正在超市门口值班,这时他发现超市门口有一名中年男子在电动车自行车停车场来回溜达,看起来并不是来取车的。这一异常的举动引起来超市保安的注意,很快,保安发现这名男子走到一辆电动车前,将挂在电动车车把上的一袋草莓拿了下来,随后准备离开。警觉的保安意识到,这名男子是小偷,遂赶紧上前将该男子控制并拨打了110报警。
诸城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很快到达现场,将这名中年男子带回公安机关进行审查。在证据面前,这名男子很快承认了偷东西的事实。据该男子张某(男,38岁)交代,当天中午,他从工作的诸城某机械厂下班后,骑摩托车到达老百盛超市附近,停车后步行到了超市门口,伺机盗窃顾客停放在超市门口的电动车车筐内的物品,没想到刚下手偷了一袋草莓,便被超市保安发现了。
经过深入调查,民警发现张某并非只是偷了一袋草莓这样简单。实际上,从去年年底开始,张某在诸城老百盛超市、百斯特购物广场、老利群、中百超市、龙城市场这些地方,专门针对停放在超市、商场门口的电动车下手,盗窃市民放在电动车车筐内的物品,作案70余起,涉案价值10000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刑事拘留。
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张某作案的时间集中在中午11:30到下午3点左右,盗窃的物品五花八门,从草莓、饼干到保鲜膜、餐具,从头盔、太阳镜到水杯、手套,从鞋子、衣服到药品、脸盆……几乎是见到什么偷什么。偷来的东西,除了一些食品被张某吃了以外,剩余的都被张某堆放在家中,诸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办案民警从张某家中搜出来足足200多件赃物。至于作案的动机,犯罪嫌疑人张某交代,他就是为了赚便宜,看到别人放在车筐里的东西就想偷来占为己有。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因为被盗物品单个价值较小,绝大多数市民在发现电动车车筐内物品被盗后都没有选择报警,使得大量案件无法查实,这200多件赃物也无法找到被害人。目前,诸城警方已将犯罪嫌疑人张某盗窃的物品照片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广大市民认领,积极配合警方做好案件核实工作,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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