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0日讯(记者 张帅) 近日,长清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辖区清河街东王段设点查处酒驾,其间查获孟某俊(男,51岁,长清区文昌街道人)涉嫌酒后驾驶京NBH×××小型轿车。经现场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17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
随后,执勤民警将孟某俊带至辖区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并连夜对其调查讯问,固定证据。经检测,孟某俊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179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城区中队遂对其进行立案侦查。日前,经长清公安分局批准,城区中队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孟某俊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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