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王城中村拆迁补偿方案确定
拆迁工作计划4月底启动
2017年04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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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长清区文昌街道东王社区城中村拆迁补偿方案公布,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中对于东王社区符合条件的居民,提供房屋补偿或货币补偿两种办法,同一安置家庭户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形式。拆迁工作计划4月底启动。

  本报见习记者 张展

选择房屋安置补偿
按照47平方米/人补偿

  据了解,被拆迁居民选择房屋安置补偿的,按照安置面积47平方米/人的高层安置房进行安置补偿,并按原房屋面积40平方米/人进行抵扣。原住房面积不足40平方米/人的,按照47平方米/人安置。原住房面积超出40平方米/人的部分,按相关规定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居民安置房暂定为60、94、141、188平方米四种户型,由居民根据应安置面积自行选择。安置房超出47平方米/人的部分,由被安置人按安置房2800元/平方米,地下室或储藏室按2000元/平方米购买。被安置居民为一人户的,只能选择一套60平方米的安置房,其中超出的13平方米,由被安置人按2800元/平方米购买。被安置人无经济能力购买的,由东王社区负责安置。
  购买社区集体开发房产的住户(以下简称为“小康楼”住户),按照最多3人和47平方米/人,且最高141平方米的安置房给予安置;按40平方米/人的标准与原住房面积进行抵扣,原规划面积超出120平方米的部分,按608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
  在东王社区购买合法房产且长期居住的居民(不含“小康楼”住户),按照相关规定,由东王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确定安置补偿政策。
  选择房屋补偿的居民,过渡安置费按照600元/月·人发放,一人户为800元/月的标准发放,先期发放12个月。搬迁费按照400元/人的标准,一人户600元,一次性支付二次搬迁费。拆迁过渡期暂定为36个月。
货币补偿价格
暂定为6080元/平方米

  货币安置补偿标准为,具有合法房产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人均47平方米的安置标准给予货币补偿,补偿价格按照同地段安置房市场评估价格核算暂定为6080元/平方米,按原房屋面积人均40平方米进行抵扣。原房屋面积超过人均40平方米部分的面积按照济政办发[2015]16号文件相关标准给予补偿。
  在社区内购买合法房产且长期居住的居民(不含“小康楼”住户),按照相关规定,由东王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确定安置补偿政策。“小康楼”的住户,按原规划面积给予货币补偿,补偿价格暂定为6080元/平方米。超出原规划面积的部分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偿。选择货币安置补偿的,在协议签订后新增人口不予安置。
  选择货币安置补偿的居民,过渡安置费按照600元/月·人的标准,一人户为800元/月,一次性支付6个月过渡安置费。搬迁费按照400元/人的标准,一人户600元,一次性支付一次搬迁费。
  另外,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30平方米/人的标准建设生活保障用房,用于保障居民的生产生活。产权归东王社区,由社区自主经营,未经批准不得转让,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享受保障房。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并腾空房屋经验收合格的给予奖励,逾期不予奖励。(详细奖励政策请见本报微信公众号4月24日的说明,今日长清微信公众号:qlcq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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