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体局发布城区购房入学条件公告
业主子女不能仅凭购房合同上学
2017年04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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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7日讯(记者 梁越) 近期,不少家长咨询城区购房其子女入学问题,反映个别小区售楼处承诺的入学条件与县政府的文件不一致。为此,济阳县教体局发布公告称,县城有9个小区与县政府签订协议,提醒广大家长不要轻信一些开发商的承诺。
  据悉,近日,济阳县教育体育局陆续接到部分家长来电来访,咨询在城区购房其子女入学问题,反映个别小区售楼处承诺的入学条件和县政府的文件不一致,个别小区开发商仍宣传“业主仅凭购房合同就可上学”的错误说法。
  23日,济阳县教育体育局发出了《关于城区购房业主子女入学条件的公告》,表示各小区开发商要根据县政府的文件要求客观据实宣传、正确解读政策。因不实宣传、擅自承诺,影响业主子女入学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其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如发现虚假宣传、擅自承诺的,业主可到县相关职能部门投诉、举报,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该局提醒广大业主不要听信传言及私下承诺,对于有关子女入学政策问题,请及时到县教育体育局咨询。
  据悉,已与县政府签订协议的有祥生中央华府、澄波湖壹号、龙港·清华园、龙域天城、四建金海花园等9个住宅小区。
  由此,2017年购房业主子女在城区公办学校入学的条件是:父母有正式购房合同、开发商在今年6月20日之前正式交房、业主在今年8月10日之前实际入住。仅限于首次购房的业主,购买二手房的业主不享受该政策。
  父母在城区其他小区购买住房且实际居住,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满一年(含一年),父母一方和子女具有城区户口且满一年(含一年)。截止时间为每年8月31日。
  报名时间安排在每年的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每年集中办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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