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中国大樱桃产销研大会在烟召开
“烟台大樱桃”品牌标识亮相
2017年04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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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7日讯(记者 吕奇 通讯员 刘克宁) 27日,第一届中国大樱桃产销研大会在烟召开,为助力烟台大樱桃产业发展,会上公布了“烟台大樱桃”品牌标识体系规划。今后使用“烟台大樱桃”,有了严格的硬杠杠。
  为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增强烟台市大樱桃产业在国内的领先地位,27日,烟台市农业局与中国园艺学会樱桃分会、亚果会组委会在烟台东方海天酒店召开“第一届中国大樱桃产销研大会”,辽宁、陕西、甘肃、河北等省,以及省内泰安、威海、潍坊等全国大樱桃主产区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有关人员到场。此外,100余家全国各地的大樱桃生产经营、仓储物流、深加工企业(合作社)和大型果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电商平台也来到烟台参展,对大樱桃产业发展进行探讨交流。
  值得一提的是,会上还公布了“烟台大樱桃”品牌标识体系规划,品牌口号为“烟台大樱桃,点亮中国红”,强调了烟台大樱桃的行业地位和历史作用,同时也是国货崛起时代下,品牌与消费者情感链接的构建。品牌符号从中国风的艺术风格出发,融合烟台地区海洋、灯塔、帆船和海鸥等地域元素,共同传达“烟台大樱桃,点亮中国红”的核心价值,以“灯塔”的形象表现烟台大樱桃行业指引者地位。
  为保护烟台大樱桃品牌,促进产业发展,会上还公布了《烟台大樱桃品牌管理和授权使用管理办法》,制定一系列标准,对“烟台大樱桃”品牌的使用进行了规范。
  今后任何涉农组织或果农使用“烟台大樱桃”证明商标,必须向烟台市大樱桃协会提出申请,经过协会的产地认证,符合“烟台大樱桃”行业标准,达到相应质量标准,签订《“烟台大樱桃”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通过审核后,方可享有使用“烟台大樱桃”证明商标专用标识;使用“烟台大樱桃”证明商标进行产品广告宣传;优先参加协会主办的各项活动等权益。
  “此举将更加有力地保障‘烟台大樱桃’的品质,让烟台大樱桃成为烟台水果的名片。”烟台市大樱桃协会会长张福兴介绍,除了对品牌管理有了硬杠杠,烟台大樱桃行业标准也首次亮相,对大樱桃的种植园地、品种、管理技术等级规格分类、包装、储存保险与运输等都有了具体规定。
  本次大会还颁发了中国大樱桃“金樱奖”,其中包括中国大樱桃十大生产企业,十大流通企业及十大品牌企业,烟台市福山区张格庄大樱桃专业合作社、烟台市牟平区田园大樱桃专业合作社、蓬莱和圣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烟台惠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烟台程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烟台市福山区张格庄镇大樱桃协会、烟台朝阳果蔬有限公司、烟台市福山区义明大樱桃专业合作社、莱阳日信泰宝果蔬专业合作社、烟台葛悠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市福山区仙品果蔬专业合作社、烟台锦程实业总公司和海阳蓝波湾果品园艺场13家烟台企业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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