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一成
工资性收入仍为主要来源
2017年04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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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7日讯(记者 贺莹莹 通讯员 高静) 根据城乡一体化住户收支调查资料显示,2017年一季度德州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55元,同比增加455元,增幅为9.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43元,同比增加555元,增幅为8.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42元,同比增加297元,增幅为8.9%。
  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仍是家庭总收入的主要来源。工资性收入为德州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2017年一季度,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4903元,增长8.8%,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7.7%;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865元,增长10.5%,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1.2%,农村居民比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幅高于1.7个百分点。其中,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农民外出务工环境多方面多层次地持续改善,农民外出务工就业形势相对稳定;二是外出务工工资水平稳步提高;三是各级政府加大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整治力度,工资拖欠问题有所好转。
  家庭经营净收入增收空间受限,农村家庭经营净收入增速放缓。德州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转型升级的阵痛开始显现。部分实体企业产能过剩、进入转型升级阶段,市场消费需求不足,造成德州居民家庭经营净收入受到影响,增速趋缓,居民家庭经营净收入增收空间受限。财产净收入前景可观,城镇区域发展潜力大、农村地区表现活跃。转移净收入持续增长,增长态势良好。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保障政策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同时外出务工人员因收入增加而对家庭留守成员的资金转移额度也在不断增大,从而使得农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
  统计部门建议应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丰富居民收入的收入来源。应充分把握当前全省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期的良好机遇,在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的前提下,加大第二、三产业的投资发展力度,增加经营性收入的同时丰富收入来源,推进居民收入多样化。加快推进金融创新,支持经济快速发展。充分发挥金融产品在推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优势作用,大力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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