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个体人员可在区县参保
社保业务下沉基层,不影响参保人应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2017年04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4月27日讯(记者 马玉姝 通讯员 武纪荣 翟宗) 近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方便市直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市直管用人单位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体人员”)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业务,切实实现“半小时社保服务圈”,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印发<市直管参保个人社保业务向基层下沉实施方案>的通知》,自5月1日起将市直管个体人员社保业务向基层下沉。个体人员社保业务向基层下沉后,不影响应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据了解,下沉人员包括缴费和中断缴费的市直管参保个体人员。过去,个体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业务需要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在大部分社会保险业务,如续缴社会保险手续、社会保险投保险种变更、银行代扣代缴信息变更、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以及社保业务政策咨询到所对应的镇、街道人社所可以办理;只有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养老金计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去所对应的区县经办机构办理。
  今年5月1日后,原市直管的个体人员可持社保卡就近到各镇、街道人社所查询自己下放信息,或登录市人社局网站首页,从下载中心查询本人社保业务下沉的有关信息。
  市就业办代存档案业务咨询电话:3180415
  市就业办领取失业金咨询电话:3175905
  市医保处咨询电话:3160951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