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车虫子、证贩子”无处藏身
截至目前共侦查案件13起,刑事拘留21人
2017年05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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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7日讯(记者 王忠才 通讯员 张锦程 周贝贝) 5月5日,在市公安局召开的打击整治车虫子证贩子等非法中介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一场围剿车虫子、证贩子等非法中介违法行为的重大战役在全市范围全面打响并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共查处取缔涉事场所9家,侦查案件13起,刑事拘留21人,打掉制贩假证窝点1个,涉案金额110余万元。
  近年来,车虫子、证贩子、事故油子等非法中介问题突出。他们有的号称能左右事故责任,收取当事人好处费,代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有的在车管所周边主动接近办理业务的群众,收取中介费;有的谎称包过驾驶证考试,考不过退钱,以此骗取钱财;有的车虫子手上有办理车管业务需要的所有伪造印章、证件……这些乱象严重侵蚀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提升,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为严厉打击整治车虫子、证贩子等非法中介,彻底根治这一顽疾,消除这些乱象,规范公安机关执勤执法业务,赢得群众满意,市公安局党委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自2月14日起至8月底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整治车虫子、证贩子等非法中介专项行动。
  突出七类打击整治重点:一是以代办业务为由,编造谎言,夸大办事难度,骗取办事群众钱财的;二是谎称无法办理相关业务为要挟,敲诈勒索驾考学员和办事群众钱财的;三是伪造、变造、买卖、使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以及使用套牌、改装、拼装车辆等行为骗取业务办理的;四是组织、参与驾驶员考试替考等作弊行为的;五是组织、参与驾驶证买分卖分,帮助他人逃避处罚的;六是收取钱物,为违法运输车辆“望风带路”,阻碍执行职务或扰乱单位秩序的;七是通过其他不法手段,侵害办事群众合法利益,影响公安交警部门执法办案的违法犯罪行为。
  为全力推进行动开展,市公安局成立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永生挂帅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工作标准、任务分工、时间安排和工作进度,确定工作联系人,建立工作周报制度。同时,各分县局按照市公安局部署迅速在本辖区启动专项行动。
  为确保行动成效,市公安局确定12个警种部门实行集团合成作战。交警、高速交警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和协调,组织开展排查摸底,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刑侦、经侦等部门是打击“重拳”,依法处理和打击非法中介欺诈、扰民行为。治安、特巡警等部门是整治“利剑”,主动发现案件线索,全力消除车虫子、证贩子等非法中介乱象。宣传、纪委、督察、法制等部门提供保障,多部门、警种协作配合,纂指成拳,向车虫子、证贩子等非法中介发起凌厉攻势。
  行动中,各部门警种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重拳打击车虫子、证贩子等非法中介违法行为。交警支队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每天安排专人对车管所内部和周边环境进行暗访,及时向刑侦等部门提供打击线索。治安支队根据交警支队前期排查摸底线索,组织滨城分局辖区派出所,联合城管部门,对车管所周边的“车虫子”、“证贩子”等非法中介开展了突击清查整治行动,查处取缔涉事场所8家,有效规范了车管所周边秩序。邹平县公安局查获一起尾随执法车辆进行通风报信的案件,对“车虫子”孙某依法行政拘留。
  打击整治该类违法犯罪活动,是民心所向,职责所系,是公安机关必须不折不扣完成的硬任务。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按照既定目标要求,自我加压奋进,狠抓工作落实,紧紧围绕打击这个重点,对摸排出的非法中介线索,逐条核实,明确管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闻发布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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