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5月9日讯(记者 杨淑君) 记者从聊城市旅发委获悉,依照《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旅行社的申请,同意注销两家旅行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具体情况为:同意注销聊城白云旅行社有限公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聊城白云旅行社有限公司应停止经营旅行社业务。许可证号码:L-SD-17021。
经营地址:聊城市柳园北路西范恭屯村06-423;旅行社名称:聊城冠宇旅游有限公司,许可证号码:L-SD-17070,经营地址:聊城市建设西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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