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将建“案档人名术艺学文泽菏”
报送时间截至6月30日,报送单位菏泽市文联或市档案局
2017年05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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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5月9日讯(记者 李德领) 9日,齐鲁晚报记者从菏泽市文联获悉,菏泽将建立“菏泽文学艺术名人档案”,以更好展示文学艺术知名人士的突出贡献和创作成就,丰富完善档案文化资源,报送时间截至6月30日,报送单位菏泽市文联或市档案局。
  菏泽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为打造好“一都四乡”文化品牌,更好展示文学艺术知名人士的突出贡献和创作成就,丰富完善档案文化资源,发挥档案馆的教育、传承功能,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菏泽市文联、市档案局开展建立“菏泽文学艺术名人档案”和出版《菏泽文学艺术名人—国家级》书籍的活动。
  文学艺术名人范围为在菏泽区域内居住、工作或旅居在外的菏泽籍文学艺术人士,且具有国家级文艺家各协会(中国文联所属)、中国作协会员资格。
  资料征集内容包括名人简历(简介)、主要成就、生活照、近期工作照、演出照等电子版(舞台艺术人士可只提供本项内容);名人代表作品电子版、书籍(作品集)正面照(3件以上),并附作品说明(200字以内);各项证书、奖杯等电子版;所报送内容均需符合事实,同意存档、出版和在菏泽档案网名人栏中发布,不收取、不支付各类费用。对提供虚假内容的个人行为负全部责任。
  各县区、各文艺家协会要统筹配合,积极组织本县区(含县区籍)、本协会国家级会员上报电子版材料。各县区档案局要积极协助文联做好相关工作。代表作品、证书等电子版,需用专业设备拍摄制作,提供600DPI以上或1600万像素(约8MB)以上的电子文件,同时注明原件存放处、联系电话。
  以上电子版档案,由市档案馆按照永久档案分类保存,且可续存,暂不接受实物类作品归档。如确需提供实物归档的由本人和市档案局协商。
  符合要求的电子版资料将编入《菏泽文学艺术名人—国家级》一书,大16开精彩彩印正规书号,拟于2017年底前由市档案局编辑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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