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鄄城5月9日讯(通讯员 张荣峰) 鄄城县安监局在规范企业自聘专家行为的同时,制定专家查隐患 “三明确”工作规范,进一步提高了专家查隐患工作的精准度。
明确中介机构资质。由企业自行聘请中介机构开展专家查隐患业务,查隐患的专家实行备案制度,每个中介机构备案专家不少于6人,备案专家应具备相关技术工艺、设备安全、安全管理、供用电安全、职业卫生等方面专业知识,并列入市级以上专家库名单或拥有相关行业高级职称。
明确专家检查内容。受聘专家需依据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认真研究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制定检查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检查,如实记录,形成专家检查意见表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专家检查意见表书面报县安监局备案。
明确监督管理职责。相关中队全程参与管辖范围内企业专家查隐患活动,根据外聘专家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求企业逐一制订整改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并对专家查隐患效果进行评定,评定成绩为优、中后方可通知企业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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