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勇
买新房、住新房本是件高兴的事,但是近日枣庄市市中区鑫和国际佳园的业主们却因新房很闹心。原来,说好了4月30日交房,却被告知要另外再缴纳一部分燃气材料费及有线电视开户费。为此,已经准备上房的几百户业主很纳闷,有业主称,“这明明不合规,咋还要的那么理直气壮?”(据《齐鲁晚报》4日报道)
老百姓买房子可是人生中最最重要的事情之一,更是“鸭梨山大”的经济负担之一,因此,开发商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更应该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将自身的经营行为严格限制在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框架之内;而政府职能部门,也应该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提高督察惩处的办事效率,切实维护好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既然业主有疑问,开发商就应该积极地给业主做出合理的解释。如果收费确实是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收取,就不要遮遮掩掩,直接向业主出示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就行了。如果是如业主所言,属于乱收费,请开发商不要低估了业主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实力和决心。
政府对商品房出售的相关事宜早有明文规定,开发商就应该无条件遵守;而一个令人尴尬与无奈的现实却是开发商屡屡突破禁令,处于弱势地位的业主有些告诉无门无可奈何,最后只好被迫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约”。不良的剧情演出多了,开发商的胆子自然越来越贼。业主不禁要问:谁来帮我们维权?
诚望负有监督管理之责的职能部门针对开发商随意违规的现象,及时跟进相关工作,调查核实严肃处理,绝不能冷眼旁观,这既是克尽本职,也是重拾散落一地的公信力,重树自身执政形象的关键时刻。否则,上级政府部门就应该启动问责程序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