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枣庄5月9日讯(记者 韩微) 日前,枣庄市商务局发布《“枣庄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由枣庄市商务局成立“枣庄老字号振兴发展办公室”,对在枣庄地方特色突出,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品牌进行“枣庄老字号”的认定,以弘扬老字号品牌价值。
据了解,“枣庄老字号”认定工作,是“中华老字号”、“山东老字号”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第一批“枣庄老字号”有17家企业上榜,其中企业品牌中有5个品牌超百年历史。此次《办法》的出台,旨在将认定管理细则化,标准化,对于认证条件作了详细规定。其中,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品牌创立于1985年(含)以前(具有枣庄地域代表性、影响力的品牌可适当放宽)的;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的;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的;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品牌都能参与认证。
但同时,《办法》也规定,“枣庄老字号”所在单位出现严重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或未按规定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经枣庄老字号办核定后责令其整改。6个月内未见明显效果的,枣庄老字号办可以暂停或取消相应的“枣庄老字号”称号,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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