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支付可行,但不能“歧视”现金
2017年05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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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西流
 
  近日,一篇“中国移动支付震惊日本网友”的文章引起网友热议。中新网在实地调查中也发现,中国的移动支付(也叫手机支付)渗透率确实很高,有小商贩甚至坦言,不支持移动支付连生意都会受到影响。
  在当今“互联网+消费”时代,随着扫码支付、银联闪付、网上支付等支付方式的兴起和银行卡的全面普及,很多中国人都可以毫不犹豫地说“敢”。有调查显示:超过70%的网友认为现金已不是生活必需品。不久前,支付宝更是放出豪言:要推动中国在五年内进入无现金社会,引发各界热议。如此语境下,手机支付渗透百姓生活,连小商贩也坦言“不支持手机支付会吃亏”,正好契合了当下的消费潮流。 
  不可否认,使用现金成本高,因为商家需要花费时间去清点和保管;而且,使用现金也有安全上的问题,如消费者携带现金,很容易遭遇盗抢等暴力侵犯。鉴于此,丹麦正考虑一项推进无现金社会的新举措,商店和服务场所可以选择完全的无现金交易,商家也可以拒绝接受现金。事实上,在走向无现金社会方面,瑞典是一个突出的例子,但即使在瑞典,仍然有许多人选择现金支付,这取决于消费者和商家的自由选择。
  去年7月,珠海一家面馆因“谢绝现金”、只接受手机支付,被中国人民银行珠海支行认定为“拒收人民币”的违法行为。记者采访发现,广州有经营场所也存在此类行为,部分公共服务机构也存在只接受刷卡不接受现金的情况。然而,在现阶段,一些商家“谢绝现金”,不仅违反了人民币管理条例,而且也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利选择任何一种结算方式进行消费。特别是,在广阔的农村消费市场,现金仍是主要支付方式。 
  可见,现在就谈“现金已不是生活必需品”为时尚早。国内一些商家“谢绝现金”,是消费转型的一种阵痛,不管是金融管理部门,还是商家和消费者,均应理性对待。首先,既然目前中国并非无现金社会,就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善待人民币,在扩展手机支付业务的同时,不能排斥、歧视现金。同时,消费者应主动适应消费转型,选择方便、安全的支付方式,尽量减少现金支付。特别是,金融管理部门应对相关情况进行研究,尽早对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规进行修订完善,规范和促进“互联网+消费”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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