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脱贫考核评估体系确立
2017年05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5月10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孙立) 今后,“数字脱贫”“假脱贫”“被脱贫”在德州行不通了。近日,德州出台《月调度、月督查、月通报工作制度》和任务较重、较轻县市区和成员单位三个考核实施意见,加之此前出台的《档案管理规范提升标准要件》和《脱贫攻坚督查问责办法》,已形成“一制度、三考核、一要件、一问责”的“1311”考核评估体系。
  “以省考核为标尺完善德州考核评估体制,以省通报为镜鉴查找存在问题,落实责任制。”市扶贫办相关负责人称,今年要建立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检验。
  其中,《全市脱贫攻坚月调度、月督查、月通报工作制度》规定,将坚持问题导向,以月为限督导扶贫脱贫进度,实行每月一调度、一督查、双通报。对通报问题将实行责任追究制,县市区党委、政府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此次出台的3个考核实施意见,分别就县市区、成员单位的考核作出相应规定。县市区方面,根据脱贫攻坚任务的轻重,实施差异化考核,变“一刀切”为“分类比”“同尺量”。对10个任务较重的县市区,主要考核脱贫成效、资金绩效、2017年项目实施、项目跟踪管护、金融保险扶贫、行业社会扶贫等;对3个任务较轻的区(开发区),主要考核脱贫成效、帮扶措施、长效机制建设等。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