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邮寄粽子入境应符合检验检疫规定
2017年05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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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1日讯(记者 隋忠伟 通讯员 李欣) 2017年5月30日是端午节。端午节是中国人最古老的节日之一,粽子早在晋代就已成为端午节庆食物,国人通过互赠粽子表达亲情并藉此追思先祖。在日本、越南以及华人聚居的新加坡、马来西亚、缅甸等地也有端午节吃粽子的习俗。
  日照检验检疫局在此提醒,临近端午佳节,境外人员携带、邮寄粽子入境应符合检验检疫规定。据介绍,一些粽子含有蛋黄或肉类成分,存在携带禽流感、口蹄疫及其他检疫性疾病传入的风险。我国农业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肉类及其制品、蛋及其制品均属于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产品。因此,蛋黄粽、肉粽及火腿粽等产品,均属于禁止进境物,其他类粽子可以携带、邮寄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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