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300万元,软件企业有利好!
《关于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财政专设两大支持
2017年05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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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5月11日讯(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于淑华) 近日,《关于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决定由市财政设立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软件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根据企业取得的不同成果,软件企业可获得从10万元到200万元不等的奖励或补助,以此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按照这个意见,办学质量、规模达到一定要求的软件人才培训机构,可认定为“威海市软件人才培训基地”,每年根据实际结业人数,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培训补助,以此支持软件产业人才聚集,支持软件企业家培养和软件人才引进。
  全市每年评选骨干型软件企业,按照软件业务收入、年增长率等指标分档次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首次入选“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中国十大创新软件企业”、“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支持软件企业认证资质,新取得国家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一、二、三级资质的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新取得国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乙级资质的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对新通过中国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评估的软件企业,一次性补助咨询和认证费用的一半,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每年评选潜力新星软件企业,按照软件业务收入、年增长率等指标分档次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小微软件企业创业服务发放补贴,用于向认定中介服务机构购买服务。
  软件企业若参与“核高基”等国家和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入项验收后可申报市级重大软件专项,每个项目可获得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支持软件产业集群。通过补助办公用房租金吸引境内外知名软件企业及研究机构来威投资落户。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按照不高于多项目晶圆技术服务费70%、工程片试流片加工费30%的额度进行补助;对研发新芯片产品的初次试流片,可按照不高于晶圆技术服务费的80%进行补贴,每个单位每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0万元。
  支持软件产业园区、孵化器建设,对获批国家、省级软件产业园区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
  每年评选优秀软件产业孵化器,按照在孵软件企业数、企业扶持情况,给予一定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的软件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至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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