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頔 实习生 赵婉莹)围绕推动更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省级财政出台了“小升高”(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政策,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小微企业每户给予10万元补助。
今年4月,省级财政下达“小升高”补助资金4650万元,惠及465家小微企业。此次入选的“小升高”企业,都是在认定前一年度从业人员不足300人、销售收入不足5000万元的科技型小微企业。除省里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外,部分市县同时进行配套补贴,一户企业最多能获得50万元。
围绕鼓励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动,降低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成本,省级财政还设立了省“创新券”补助资金,对中小微企业使用共享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产生的费用予以补助。2016年,省“创新券”使用量达15773次,涉及1958家中小微企业,预计补助金额达482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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