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肉松”式网络谣言值得警惕
2017年06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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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洪举

  近日,拍摄并造谣“肉松蛋糕是棉花做的”视频的两位青岛大妈被警察抓起来了!警方以二人已经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处以行政拘留5日。
  很多人都听说过“草莓加了膨大剂”,“柑橘打了甜蜜素”等传言。最近又有“塑料大米”、“棉花肉松”等新的谣言到处传播。虽然这些谣言早已被权威机构证伪,但仍然有人以“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造谣、传谣、信谣。就像这两名青岛大妈那样突发奇想之下捏造谣言并广为散布,由此导致商家蒙受巨大损失,公共秩序遭到破坏。因此,互联网语境下,理当摒弃传统辟谣方法,以互联网思维阻断谣言传播路径。
  自媒体时代,很多谣言通过自媒体呈裂变式、爆炸性传播,危害极大。但辟谣、惩戒和索赔却面临着周期长、认定难、责任轻、赔偿低的尴尬。就以“棉花肉松”这件事来说,两名大妈毫无根据地突发奇想,手指一动就制造了谣言,结果涉事蛋糕店当天便被市民包围,不得不“关门大吉”。
  因而,尊重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同时还应严厉打击恶意造谣行为。让造谣者不仅承担失去人身自由的代价,还应赔偿商家的直接损失。假如“棉花肉松”事件的两名大妈仅仅被拘留5天而无需承担民事赔偿,相对于商家的损失和群众的恐慌,显然微不足道。
  此外应强化互联网平台责任,由其组建辟谣联盟,建立完备的监测、举报、举证、辟谣、查处机制。做到早发现、早辨别、早处理,及时删除谣言并切断链接,避免危害范围进一步扩大。避免被谣言波及的行业或产品受到持续的、不可逆转的侵害,以致“跳进黄河也洗不清”,最终被谣言杀死。还要做到辟谣过程的环环相扣,不留遗漏,如初步证实为谣言而删除相关内容后,须及时跟进说明,否则就会让人产生合理怀疑,认为是商家公关删帖,进而越描越黑、扩大损失。
  同时,完全应该建立谁造谣谁辟谣、谁传谣谁辟谣的体系。对于经查证属实的谣言,应要求造谣者通过原造谣、传谣渠道进行辟谣,要求传谣者通过原传谣途径进行辟谣。假如某人通过微博、公众号或者朋友圈发布或转发了谣言,那么其就应通过原微博、公众号或朋友圈发布或转发致歉和辟谣内容,甚至成倍地发布或转发。谣言已经成为互联网社会的一大毒瘤,而涉食品安全谣言的危害性不亚于“地沟油”。对此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和警惕,并发挥互联网的积极作用,让辟谣内容在传播速度和广度上超过谣言。进而避免真相总是跑输谣言的尴尬,避免无辜产品被谣言围猎,不知情公众被谣言蒙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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