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住宅临时安置费每月每平提高8块钱
总额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计发
2017年06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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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31日讯(喻雯 魏新丽 实习生 赵夏晔) 济南房屋征收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标准提高了!31日,记者从济南市城市更新局了解到,政策调整后,临时安置费住宅将由每平米22元提高到30元,非住宅将由每平米30元提高到35元;每月总额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计发。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支付6个月临时安置费。
  济南市城市更新局发布《济南市城市更新局关于调整济南市市区房屋征收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发放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济南市城市更新局有关人士说,临时安置费住宅将由每平米22元提高到30元,非住宅将由每平米30元提高到35元。每月总额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计发。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支付6个月临时安置费。济南市城市更新局有关人士说,不管是之前签的协议,还是之后签的协议,这个文件公布后,以后都适用这个标准。
  房屋搬迁费的标准也有相应提高。征收住宅房屋搬迁费按每平方米30元计算,非住宅房屋按每平方米35元计算;搬迁费总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发。征收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
  因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或现房但不能及时交付使用的,被征收人需要二次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上述标准支付二次搬迁费。
  在逾期临时安置费上,《通知》指出,因房屋征收部门的责任使被征收人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解决周转用房的,从逾期之月临时安置费增加一倍支付;对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周转用房的,从逾期之月起临时安置费按月支付;临时安置费每月不足1500元按1500元计发的,逾期临时安置费按照1500元加上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对应的临时安置费予以支付。
  济南市城市更新局有关人士说,长清区、章丘区政府可根据实际自行制定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标准,报市政府备案后执行。
  据了解,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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