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预售执行“六禁令”
严禁恶意炒作、不明码标价,严禁商品房与车位捆绑卖
2017年06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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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5月31日讯(记者 侯海燕) 5月27日,泰安市房管局召开推进市区方管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泰安16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负责人、285家物业服务企业的负责人到会。大会提出要抓住创城的有力时机,全面提升行业美誉度和群众满意度,着力实现“六个提升”。
  开发商“领”六项禁令
  规范商品房预售、销售
  会议对开发企业、中介行业做出了严厉的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规范商品房预售、销售从业行为,全面实行“六禁止”。对房产中介服务企业做出要求。要规范二手房交易网签、备案从业行为,实行“十禁止”。其中“六禁止”的内容为:
  严禁违规预售、以次充好、哄抬房价、擅自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违反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等失信行为;
  严禁发布虚假房源,进行广告,恶意炒作不实消息,编造房价暴涨、一房难求,通宵排队抢房等不实消息,营造恐慌气氛,误导市场预期;
  严禁不明码标注商品房销售价格,甚至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将商品住房与车位、储藏室等捆绑销售或在网签合同价格外要求购房人支付额外费用,搞“价外价”;
  严禁虚报装修费用,假借装修名义变相涨价;
  严禁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未在规定时限内对外公开销售,未将全部准售房源对外公开销售);
  严禁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
  物业服务企业
  全面提升社区环境
  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与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居民委员会联系,以优化小区生活环境、提升小区服务水平为重点,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和物业服务合同,深入开展小区环境综合整治。
  “三公开”: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事制度。
  “三禁止”:禁止明沟排放污水、禁止乱抛垃圾、禁止楼道堆放杂物;
  “三做到”:做到挂牌上岗、文明服务、应急保障
  “五个一”:在所有小区出入口设有一块“文明礼仪”提示牌,所有小区都设置《市民文明公约》,小区集中宣传栏至少有一张公益广告宣传画面,楼道单元门禁前张贴一份《致市民的一封信》,每个小区物业项目处都设立“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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