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2017年06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刘砚海同志:本公司与您(证件号码:37230119751010541X)所签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2012年10月25日至2017年5月25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工作岗位为:业务经理,在本公司工作年限共计4年7个月),现因考核业绩不达标(原因),依据相关法律于2017年5月25日与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