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调解案子,省去当事人来回跑
日照中院首次使用微信成功调解三起买卖合同纠纷
2017年06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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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4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胡科刚 李晓艳) 当前,微信已经成为大众普遍的通讯手段。近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巧用微信成功调解了三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涉案标的额达230余万元,省去了当事人来回奔波的劳顿,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审判质效,受到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日照某公司及其控制的另外两家公司与福建某公司自2003年开始业务往来,签订了若干份买卖合同。因未及时给付货款,福建某公司将日照某公司及其控制的另外两家公司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后,日照某公司及其控制的另外两家公司不服,上诉至日照中院。
  案件开庭审理中,承办人发现双方往来账目不清,由于双方业务时间久远,又实行滚动付款,账目数量庞大,需要双方对账才能确认欠款数额,举证质证无法一次完成,当事人需多次长途奔波,诉讼成本较大。
  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添加了双方公司法务人员即代理人的微信,通过微信组织双方进行证据提交、审核,引导双方将各自账目发送至对方电子邮箱,并借助双方公司财务专业人员,仅用三天时间完成了长达十几年的业务对账,找出了双方存在的账面差距,又利用微信进行沟通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日照某公司承诺一个月之内付清所有款项。在法官的主持下该三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整个过程迅速高效,得到了当事人的赞赏和认可。
  除此之外,日照中院还经常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调解案件,承办法官会将双方的调解意见通过邮箱进行反馈,使当事人身在异处却能详细了解对方的调解方案。案件矛盾的化解,得益于日照中院主动创新司法服务方式,借助微信、邮箱、QQ等“多位一体”的服务平台,将互联网变为网上调解室,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提高了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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