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宾馆“两考”乱涨价哄抬价格
情节较重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
2017年06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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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6月6日讯(记者 侯海燕) 6日,泰安市物价局现对各宾馆酒店经营单位在高考学考期间的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及价格欺诈等行为,经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调查核实,将依法处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者要在经营中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合理制定服务价格标准。严格执行《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醒目位置利用公示牌或价目表等形式公示客房类型、今日房价、计价单位等内容。经营者和消费者对客房价格和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任何费用。
  各宾馆酒店不得有下列五种行为:不得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强行服务、强行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联合涨价,哄抬物价,推动商品价格过快上涨。通过各种手段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方式虚假标价、虚假宣传、欺骗、诱导消费者等价格欺诈行为。
  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的行为。
  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及价格欺诈等行为,经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调查核实,将依法处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了解到,高考学考期间价格监测预警中心将安排人员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密切关注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动态。此外,12345(12358)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随时接受家长和消费者投诉,市物价局将安排人员立即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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