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全市第一例受益人已体验
2017年06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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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7日讯(记者 段婷婷)7日,记者从潍坊市社保中心获悉,日前潍坊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已与山东省和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成功对接,这标志着潍坊正式实现了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退休职工管先生成为潍坊的第一例受益人。 
  进入2017年,潍坊人社部门不断加大措施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进程,信息系统开发、社保卡普及应用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于2月22日都已准备就绪,于3月30日正式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投入运行,为全市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提供了极大便利。 
  安丘市退休职工管先生就是全市亲身体验这种便利的第一人。5月30日,他因病转院至广东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6月3日出院时,他在该院发生的19万多元住院医疗费用直接按潍坊的报销比例进行了即时结算。管先生只支付了个人应付部分的医疗费用,改变了过去那种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回潍坊后再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的来回奔波之苦,减轻了经济压力。 
  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报销,其支付范围及其标准,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均按就医地规定执行。对于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潍坊的现行报销政策。 
  记者采访了解到,具备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呢?据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下列人员可以申请:一、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二、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三、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四、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据了解,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并对所持有的社会保障卡进行出省检验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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