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6月12日讯(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张晶) 11日,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发布公告,根据公告内容,6月16日起,将对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控抓拍。
为维护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保障道路畅通,推进市民文明出行、平安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决定自2017年6月16日0时起,对聊城市建城区内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礼让斑马线),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向车外抛撒物品(车窗抛物),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闯红灯),跨越隔离设施(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电子监控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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