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出台实施意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每镇至少建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
2017年06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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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2日讯(记者 樊伟宏) 近日,淄博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为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关爱保护做出安排部署,其中,意见要求,在全市实施“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每个镇至少建设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每个社区建设1所达到省定办园标准的幼儿园。
  在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多样化保护方面,意见要求,除了要求做好救助保护、司法保护及精神保护外,在教育保护上,全市要建立在校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准确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情况、监护现状、身心健康等基本信息,及时将农村留守儿童的辍学、失学、逃学等情况通报其家长或监护人,学校、父母和监护人要共同做好劝学、返学工作。同时,加大心理健康教育专业队伍建设力度,到2017年年底,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至少配备1名心理健康辅导教师或接受过心理健康指导培训的兼职教师,实现心理健康辅导常态化、全覆盖。农村贫困留守儿童优先享受同等资助政策。
  此外,全市要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力争实现有需求的农村留守儿童全部住校。实现公共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满足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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