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老赖”,法院再出重招
峄城93名职工终讨回一年工资
2017年06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齐鲁晚报枣庄6月22日讯(记者 秦政) 近日,枣庄佳龙陶瓷工业有限公司的93名职工,从峄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到了拖欠了一年多的工资,至此,被执行人枣庄佳龙陶瓷工业有限公司拖欠的工资款63万元全部兑付完毕。
  峄城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刘晓溪介绍,2016年以来,枣庄市佳龙陶瓷工业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诉讼与执行案件,其中就包括了涉及93名企业职工的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由于枣庄市佳龙陶瓷工业有限公司不在正常经营状态,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的房产、工商登记、车辆、银行存款等信息进行了查询,但除了厂房外,被执行人没有别的财产可供执行。
  “我们通过另一个关联案件,来寻找突破点。”刘晓溪说,在执行另一个案件时,他们发现枣庄佳龙陶瓷工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沈某擅自将法院查封的财产变卖,构成了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峄城区人民法院当即决定对沈某拘留十五日。
  在拘留期间,执行人员对沈某做思想工作,讲清沈某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将涉职工工资案件的执行融入其中,将其履行义务的表现良好与否作为其定罪量刑的考量情节。经多次谈话,迫于压力,被执行人沈某动员其亲属筹集资金交到法院,涉职工工资案件圆满解决,93名职工领到了拖欠一年多的工资,共计63万余元。
  据峄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孙卫兵介绍,“以案带案”是近年来的一项创新举措,“简单来说,就是一个案子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瓶颈,我们再借用另一个案子作为突破口,两个案子同时进行,最终取得一个双赢的结果。”孙卫兵说,这种创新方式既可以破解执行难的问题,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涉民生案的执行力度,继续通过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孙卫兵说。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