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6月26日讯(记者 张玉岩) 26日,记者从山东省国资委获悉,山东已经印发了《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推进省属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国有资产证券化是国企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方式,也是山东国企实施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途径。
山东将做优做强上市公司、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培育壮大新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到2020年,新增10家以上上市公司,每家省属国有企业原则上至少控股1家上市公司,实现2-3家省属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或主业资产整体上市,省属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率达到60%以上,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带动力的省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集群。
根据山东省国资委发布的1—5月份经营情况,截至5月末,省管企业资产总额达到21250.99亿元,不计入新增资产,到2020年,按照资产证券化率60%的目标,省属国有企业证券化资产将达到1.2万亿元。
对于已经上市的国有企业,要做强优势产业。加快培育优势产业,采取并购重组、孵化培育等方式,壮大优势产业规模,为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募集资金,促进产业、产品向高端高质高效方向发展,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鼓励省属国有企业整体上市,对具备集团整体上市条件或剥离部分资产后具备集团整体上市条件的省属国有企业,鼓励通过首发上市、资产重组等方式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由省国资委建立省属国有企业上市资源后备库动态管理制度,对涉及上市的各个环节进行指导、帮助,做好协调工作。省属国有企业则应定期梳理权属企业、资产和业务,对具备上市潜力的企业,按照上市板块、拟上市时间进行排序,并以其为主体,按照上市公司标准,规范财务和业务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此外,重点培育新兴产业的上市资源。
山东设立“省属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专项支持”项目,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境外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新三板挂牌企业给予适当奖励。同时,新增上市公司、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数等指标将作为专项工作首次被纳入省国资委业绩考核体系。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