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启动
开启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新征程
2017年06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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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周爱宝)日前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召开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暨合作协议签约仪式。这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最高法一系列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标志着济南市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开启了新征程。
  据了解,历下和市中法院设立诉调对接平台与济南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调解中心进行对接,对受理的自然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因购买、使用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产生的金融消费纠纷,经当事人同意,由法院委托协会调解中心进行诉前和诉中调解。调解协议书经法院司法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以司法主导,多元化主体参与的诉讼和调解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济南中院和人行济南分行营管部加强合作,积极作为,探索创新,把金融消费纠纷非诉调解从解决纠纷的重要渠道变为主要渠道,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
  据介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确定为一项改革任务,2016年7月,《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又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已经成为了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一环。6月1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共同签署了《济南市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实施办法》,为推动济南市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进一步落地,选取了市中区法院和历下区法院作为试点,与济南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调解中心进行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在签约仪式上,历下区人民法院、市中区人民法院分别与济南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签订了《关于共同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明确法院和调解中心将在建立工作联络机制、诉调对接机制、金融消费纠纷案件信息通报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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