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6日讯(记者 张磊) 6月26日是第30个“国际禁毒日”。国际禁毒日当天,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理情况,并公布打击毒品犯罪的5起典型案例。记者从会上获悉,最近一年,全市两级法院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28件47人。案件数量、犯罪人数,同比往年有所下降。
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全市两级法院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28件47人。案件数量、犯罪人数,同比都有所下降,尤其是犯罪人数明显减少。涉及罪名主要集中在贩卖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两个罪名,其次是运输毒品和非法持有毒品犯罪。通过分析一年来所审结毒品犯罪案件,司法人员总结出目前全市涉毒犯罪的七个特点。
1.犯罪分子中以贩养吸居多。毒品因其成瘾性,容易使人产生心理依赖。吸毒需要大量的资金,而贩卖毒品虽是高风险但又是高利润的行当,所以很多吸毒者以贩养吸。这种情况较为普遍。
2.犯罪分子文化程度低,流动人口比例大。47名罪犯中,多数罪犯文化程度低,文盲、小学和初中文化较为多见。多数无固定工作,贩卖毒品案件中流动人口居多。
3.犯罪主体多是年轻人,女性人数较去年下降明显。罪犯中年龄最小的是1997年出生,其他作案主体绝大多数为70后和80后。
4.犯罪手段呈现出网络化趋势。目前,毒品犯罪手段呈现多样化,不仅有传统的见面交易、熟人交易,部分案件是通过网络交易,通过QQ、微信等聊天工具寻找潜在买主或上下家。很多新的支付方式、翻新的藏毒、运毒、贩毒手段给侦破、审理工作增加难度。
5.轻微毒品犯罪案件多。
6.涉案毒品以甲基苯丙胺为主,涉毒场所多样化。28件涉毒案件均为甲基苯丙胺。
7.共同犯罪居高不下。外地人伙同德州本地人结伙作案现象突出。
典型毒品犯罪案件
【案例一】
容留他人吸毒案
【案情】2016年1月12日上午,被告人刘某某容留湖北省洪湖市李某某、河北省深州市王某某、河北省深州市豆某某、德州市德城区戴某某在其租住的德城区领秀天衢小区吸食冰毒。通过甲基安非他明检测试剂盒测试方法对李某某、王某某、豆某某、戴某某、刘某某五人尿液进行检测,结果均显示呈阳性反应。
【裁判】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毒,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以被告人刘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案例二】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
【案情】2015年12月下旬,被告人李某某将罂粟种子播种在宁津县大柳镇其住宅西侧的自家菜地里。2016年4月中旬罂粟开花时收获了147株。2016年5月26日罂粟成熟时收获了506株,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菜地里剩余18株铲除。
【裁判】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非法种植罂粟671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告人李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以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案例三】
运输大量毒品被判重刑案
【案情】2016年10月14日,被告人张某某乘坐车辆由山东省临清市到达山东省夏津县德商高速夏津出口处,随后被告人刘某某到达该出口处,刘某某在张某某车上与其见面。后民警从张某某乘坐的车上查获冰毒12.49克,从刘某某车上查获冰毒26.9克。
【裁判】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张某某明知是毒品而使用交通工具非法运送,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以被告人刘某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张某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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