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高龄特困老人将获500元救助金
2017年07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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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4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申宸) 日前,记者从德州市老龄办了解到,2017年度德州市农村高龄特困老年人救助工作已展开,将对300名农村高龄特困老人进行救助,符合条件的老人可申请报名,救助金将在10月“敬老月”期间统一发放。
  按规定,2017年度德州市农村高龄特困老年人救助名额为300名,救助标准为每人500元。救助条件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因丧失劳动能力、疾病或其它原因仍生活困难的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老年人。
  符合救助条件者可到各县(市、区)老龄办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救助对象申请表,救助对象的申报材料和情况经村(居)委会初审、乡(镇、办)签署意见后,上报各县(市、区)老龄办进行审核。对审核同意的救助对象,委托所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公示期5天。对经过公示无异议的救助对象,报市老龄办审批。
  据悉,截至2016年底,德州共为农村高龄特困老年人发放救助金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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