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4日讯(记者 樊舒瑜) 4日,淄博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防范暑期学生溺水事故、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
通知指出,暑期气温较高,容易引发学生溺水事故。各学校要加强与所在地水利部门、镇、村(居)委会的联系,协调落实警示标识设立、水域隐患排查、专人定时巡查等工作,共同防范暑期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各单位要进一步排查校舍及附属设施设备隐患,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预警机制,落实防汛保障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提高学生对夏季恶劣天气的认识,引导学生在暑期遇大风、暴雨、雷击等恶劣天气时避免外出,防止事故发生;各学校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乘非法代步车,养成文明走路、骑车和乘坐合格车辆的良好习惯。要明确12岁以下的小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路,16岁以下不准骑电动车。
同时,要教育师生在暑假期间注意食品和饮食卫生,切忌暴饮暴食,防止食物中毒;各学校要迅速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面梳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切实消除影响校园安全的隐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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