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的假期 不该是监护真空期
2017年07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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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先任

  近日,山东济南某小学20多名六年级的学生组织了毕业聚餐会,其间13岁男孩亮亮喝下了7瓶56度的二锅头,随后他因为醉酒被送进山东省立医院东院重症监护室。
  现在暑假已至,学生远离了学校的管理,一些家长在监护上,表现得也太过放松。尤其是在刚刚放假的时候,可以说是“监管真空”的时候,家长觉得孩子上学辛苦,现在既然放假了,应该给孩子自由,让孩子好好放松一下。
  初衷不错,但放松很容易变成放纵,在“绝对自由”之下,就容易造成责任“大撒把”。通常而言,未成年人很容易被身边的人影响,一旦放松下来,又缺乏必要的监督,更容易被酗酒、抽烟等恶习所俘获。孩子们参加的这些毕业聚会、同学聚会、朋友聚会,就很可能成了危险的“聚会”。
  另外,虽然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37条明文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但国内对于向未成年人兜售烟酒的行为,往往缺乏严厉惩治。此次事件中,这20多名聚餐学生喝的酒,就可能来自于酒店附近的超市;这么多孩子在酒店喝酒,酒店老板难道看不到?
  对此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如在韩国,商店一经发现向未成年人兜售烟酒,前2次警告并处以巨额罚款,再发现就要停业1-3个月直至关门歇业。在美国,如果有人发现有未成年人在酒吧里喝酒,或者超市把酒卖给了穿校服的孩子,就可以向警察或工商部门举报,违法商贩将受到吊销执照、罚款等严厉的处罚。 
  要让法律“硬起来”,让家庭“暖起来”,家长与学校担起责来,共同筑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坚固屏障,而不能在执法疲软中,在家长学校的失职中,让孩子受到烟酒等不良嗜好的侵害,甚至把孩子送进“魔鬼”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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