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死刑
罪犯孙涛杀害中建文化城母婴二人四次入室女主人未警觉
2017年07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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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涛(右前)6日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资料片)
     本报7月6日讯(记者 马云云) 备受关注的“中建文化城母婴被杀害案”尘埃落定。6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杀害母子二人的罪犯孙涛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去年1月8日,在毫无计划的情况下,孙涛随机敲开王某某的家门,抢劫后因担心王某某报警,将王某某和其只有一岁的女儿杀害。
  孙涛一直没有正当职业,后来干小生意赔了钱,与别人合伙投资又被骗,最终债台高筑。之后他将房产变卖还债,租住在中建文化城,对小区比较熟悉。
  2016年1月8日上午,孙涛萌生了入室抢劫钱财的念头,但没有具体计划,就随机敲门。他以检查煤气、收电费、查看暖气等为借口,敲过其他住户的房门准备抢劫,但由于住户比较警觉,没能得手。后来来到王某某家门前,敲门无人回应后,他用随身携带的刀具撬门。此时听到屋内有人询问,孙涛冒充查燃气的工作人员。
  王某某打开了房门。孙涛发现家中只有王某某和她一岁半的女儿,于是决定实施抢劫。但由于犹豫不决该如何实施犯罪,孙涛前后进入王某某家达四次。
  最后一次进入房门后,孙涛直接用随身携带的匕首,逼迫王某某交出现金300元及黑曜石项链、翡翠手镯。事后因为担心王某某报警,两人发生争吵。孙涛掏出单刃刀捅刺王某某,王某某反抗,孙涛持刀捅刺王某某十余刀,导致王某某当场死亡。王某某只有1岁的女儿柏某某受到惊吓后哭喊,孙涛担心被人发现,又持刀杀死柏某某。
  简单清理现场后,孙涛逃离现场,携带作案工具逃往北京,藏匿在朝阳区一出租房内。2016年1月12日上午,嫌疑人孙涛被济南警方押解回济。
  此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济南中院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查明全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犯孙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孙涛唯恐抢劫罪行败露,为灭口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还构成故意杀人罪。孙涛为掩盖罪行杀人灭口,致两人死亡,犯罪情节恶劣,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大,罪行和后果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济南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孙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宣判后,罪犯孙涛表示不上诉,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裁定,同意济南中院判决。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罪犯孙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已向济南中院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7月6日,济南中院奉命将罪犯孙涛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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