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小过节,竟借别人喜宴大打出手
两人都被打得二级轻伤,挑事的还被判刑
2017年07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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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7月6日讯(记者 林丹丹) 本是参加同学女儿的婚礼,林某与孙某竟在喜宴上大打出手。林某气不过,当天下午又打上孙家,打得孙某二级轻伤,自己则被打得鼻骨骨折。
  2015年10月25日,林某到威海华夏城华夏会馆参加同学女儿的婚宴。在他这一席上,林某是主陪,孙某坐侧席。
  两人本来有点小矛盾,这次又因为林某劝酒,两人产生争执,林某扇了孙某一巴掌,随即两人打斗起来,后被他人拉开。
  25日下午2时许,林某气不过,又坐外甥的轿车到孙家踢踹院门。在孙家门前,两人再次发生打斗,一番较量之中,孙某拳击林某面部,导致林某鼻骨骨折,林某则把孙某推倒在门前石堆上,致其右足粉碎性骨折。法医鉴定,林某、孙某伤情均构成轻伤二级。
  近日,环翠区检察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向环翠区法院提起公诉,林某自愿认罪。经庭审质证,林某、孙某达成和解协议,林某于2016年5月17日被公安环翠分局取保候审。
  近日,环翠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认为,林某不能正确处理与他人的矛盾,手搧他人面部引发打斗,被人拉开后,又率人至孙某家踢踹院门,再次发生打斗致孙某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林某自愿认罪,取得对方谅解,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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