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7年上半年,聊城有11人被终生禁驾,其中10人肇事后有逃逸行为,3人无证驾驶。发布会上,聊城交警部门还公布了两起终生禁驾案例。
其中一起为,2015年10月16日,东昌府区郑家镇田某某无证驾驶套牌(鲁PYXX85)面包车(载靳某某、田某某),沿临商路自北向南行驶至临商路莘县河店镇派出所门口时,与自东向西骑人力三轮车的被害人杨某某发生相撞,致杨某某当场死亡,田某某驾车逃逸。经认定田某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最终田某某犯交通肇事罪,被莘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终身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16年8月26日21时36分许,郭某某驾驶鲁P71XXQ号小型轿车沿省道260线由南向北行驶至32KM+900M处时,与前方顺行马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追尾相撞,致使马某某死亡,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郭某某驾车逃逸。8月31日,郭某某到冠县交警大队事故科投案自首。经认定,郭某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2016年12月21日,郭某某被冠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7年2月8日,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郭某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聊城交警部门表示,希望通过实名曝光这一形式,使广大驾驶人员受到警示教育,清醒地认识到交通违法的严重后果,提高驾驶人员遵守交通法律的自觉性,确立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张晶 石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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