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0日讯(记者 罗静) 10日,淄博市政府官网发布《关于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据了解,为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淄博市发布了2017年淄博市企业工资指导线。根据通知,2017年淄博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以2016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估算数57714元为基数确定。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5%;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2%;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3%。
根据通知,各类企业应当在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30日内,制定贯彻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并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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