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枣庄7月18日讯(记者 时尚) 近日,枣庄市出台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记者了解到,自今年9月1日起,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辆等都要严格按照管理规定运行。
记者了解到,这次出台的规定中指出,网约车经营者要具备许可条件,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本市有办公场所、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网络服务平台和与相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处理能力,平台服务器应在本市设置数据备份系统,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本市监管平台,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同时,还明确了网约车经营许可期限为4年,有效期届满可按规定申请延续。
对于网约的安全监管,规定中指出,经营者要确保车辆合格,卫星定位数据接入本市监管平台和网络服务平台,并购买相关保险,确保驾驶员合格,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承担主要经营风险,使用符合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并提供本地发票,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制度,为乘客提供驾驶员、车辆等服务信息,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履行乘客信息安全保护义务,遵守国家网络信息安全规定等。
此外,对于网约车的管理,规定中明确了交通运输、发改、经信、公安、网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价格、税务、工商、质监、通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监管职责;明确市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依法调取、查阅管辖范围内网约车经营者的登记、运营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的权力;市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向网约车经营者调取信息资料,认定违法事实的权力;建立网约车经营者和驾驶员不良记录名单制度。此外,对网约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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