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本报通过齐鲁壹点官方新闻客户端发布了网约车有了管理规定的新闻。此事受到了不少热心读者的关注,截至18日上午,本报陆续接到不少市民的热线,针对这项举措,读者提出了不少各自关心的问题。本报记者也就读者问题采访了枣庄市交通运输管理局。
那么到底网约车辆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枣庄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解读。
车主应如何办理相关证件?
枣庄市交通运输管理局:车主应当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或其委托车辆所有人向经营服务地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一般来讲车主需要填写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带着车主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行驶证、车的保险的原件、复印件。还需要提供车辆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网约车平台公司授权经办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等手续进行办理。
网约车辆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枣庄市交通运输管理局:车辆应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注册日期未满3年且行驶里程未满6万千米。网约车对于车辆要求比较高,需要价格12万元以上的7座及以下的车,并且车辆需要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在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属于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就需要退出网约车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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