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范围
1、属于贫困家庭并患有股骨头坏死的患者。
2、受助者的股骨头坏死程度处于4期分法中的Ⅲ期(包括Ⅲ期)或Ⅳ期,即活动疼痛明显、跛行,部分功能受限(具体情况由济南骨科医院股骨头坏死专家会诊确定)
3、申请救助的股骨头坏死患者以前未采用手术治疗方式治疗过。
◥◥免费治疗申请条件
1、满足上述帮扶条件。
2、城镇居民家庭为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户家庭。
3、农村居民家庭为人均年收入低于全县非城镇居民平均年收入家庭。(满足上述条件者可入院免费治疗)。
◥◥救助方式
1、全额救助:免费征集10例,符合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进行免费救助,每例最高50000元,计50万元;
2、部分救助:对股骨头坏死患者治疗费用进行部分救助,每例救助2000元-3000元,总计50万元。
此外:⑴每季度免费一次GE-DR检查(原价150元/次)⑵每季度免费三次冲击波治疗。(原价150元/次,12次/年,限受救助患者群体)
◥◥救助流程
1、申报:出示身份证、贫困证明及相关证件。
2、审核:专家通过会诊方式审核患者确定是否符合救助规定。
3、就诊:通知符合规定救助的患者分批到济南骨科医院进行手术/治疗。
4、救助结束:被救助患者在医院治疗康复后医院将定期进行回访。 咨询热线:0531-67966666/400-010 7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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