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企业家推选11日截止
2017年08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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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31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贾卫国) 日前,德州市启动2017年度优秀企业家推选活动,推选对象为在德州市依法注册、纳税企业的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总经理、总裁或企业主要负责人。
  申报人须在本企业(机构)任职3年以上(含3年)。所在企业须年度纳税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且近3年年均增速15%及以上,或利税总额在500万元以上且近3年年均增速达10%及以上。
  各县(市、区)负责本地优秀企业家的推荐工作,市直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企业的推荐工作,其他企业可直接向市经信委申报。申报材料须于8月11日前报送至邮箱:dzrs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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