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31日讯(记者 刘震 通讯员 张明媛) 私自存放倒卖电镀污泥等危险废物并且数量巨大,城阳环保分局查获一起污染环境涉罪案件并移送公安。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今年3月初,城阳环境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在城阳区流亭街道苇苫社区南一空院内,有人私自存放倒卖电镀污泥等危险废物。城阳分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处理,发现院内堆放大量疑似电镀污泥、电镀滤芯及电镀废液等废物。现场疑似电镀污泥均匀摊在院内平地上,现场还存放着两大包未拆封的疑似电镀污泥,另有部分疑似电镀废液。经调查,这些危险物品为一外地人以暂存晾晒的名义,倾倒于此,初步估算约有15吨左右。分局执法人员对现场疑似电镀废液进行取样,并送城阳环保分局监测站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所取三份废液样品中均含有大量重金属镍、铜,且其中两份pH值超过12,属于危险废物,且现场存放污泥超过3吨,属于严重污染环境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犯罪。
3月12日,城阳环保分局以污染环境罪将此案移送公安。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抓获并刑拘。近日,城阳环保分局组织人员对倾倒的电镀污泥进行装袋称重,并全程录像,为准确量刑定罪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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